6月份以來,天津、青海等地宣布提高最低工資標準。其中,天津宣布從今年7月1日起上調最低工資標準,由每月1950元調整為每月2050元;非全日制用工勞動者最低小時工資標準由每人每小時19.5元調整為每人每小時20.8元。
青海決定從2017年5月1日起,將月最低工資標準由現行的西寧市、海東市1250元/月人,海南州、海北州、黃南州1260元/月人,海西州、果洛州、玉樹州1270元/月人,全省統一調整為1500元/月人。
至此,梳理發現,今年以來,至少已有上海、深圳、陜西、山東、青海、福建、天津等7個地區上調最低工資標準。
深圳從6月開始也上調最低工資標準,由每月2030元調整為每月2130元,我公司積極響應政府政府號召,同步提高月薪標準,讓員工安心工資。